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字体【 】 【编辑日期:2019/3/20 16:30:53】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作者:办公室】 【 关 闭 】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和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建设高水平高职高专学校,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校园防暴力事件、校园网络安全、网贷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难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发生的台风、龙卷风、地震、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事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宿舍事故,及其他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3、公共卫生类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考试安全类事件。包括:学院组织和省教育厅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5、网络信息安全类事件。包括:有害程序事件(MI)、网络攻击事件(NAI)、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ICSI)、设备设施故障(FF)、灾害性事件(DI)、其他事件(OI)。

6、意识形态安全类事件。包括:争夺话语权、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规则制定权、文化领导权等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判断,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体制、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增强应急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

1、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的常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和院长助理担任;成员由学院办公室、党委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物管处、及系部负责人组成。

学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教育厅请示报告。

2、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承担。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传达领导小组指示,报送有关信息,做好正面引导宣传,汇总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三、预测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体系

1、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物管部门、学生信息员、保安巡逻队、学生辅导员的作用,重点关注校园网等阵地,构建五条预防预警信息传递的渠道,构筑信息收集分析汇报的五个主桥梁,建立定期汇报和临时汇报的信息报送制度。

2、建立学生干部(信息员)/普通学生辅导员学生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生会团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安巡逻队保卫科物管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楼堂馆所工作人员物管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络信息办公室/团委/网络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五条信息收集传递主渠道。

3、发挥学生处、物管处等信息传递主要职能部门,建立信息收集分析汇报的五个主桥梁,做好信息汇报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将发现并及时处理完的安全事件有关信息报送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预防预警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原则

及时: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按照四级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并上报,不得延报。

保密:要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整个事件的信息处理过程不出现失密、泄密情况。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信息传送手段必须有严格的保密措施。

续报: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送系统

    受到突发公共事件情况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把领导小组作出的处置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有关单位。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书面正式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预案和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事件信息,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院领导意见,以信息专报形式报告省教育厅,并视事件情况和性质,报告省维稳办、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

    (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学校和相关单位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共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统一负责。

四、应急行动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时,学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要求,按照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性质分级负责处理,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宣传教育工作。

2、突发事件处理四级管理机制

一级:学生或职工(含物管处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发生报告辅导员、系部或相关部门,辅导员、系部或相关部门能够处理的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将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级:辅导员、系部或相关部门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能处理的第一时间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级:办公室无法处理的及时报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级:涉及到校外或重大影响的事件,领导小组在处理同时还要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汇报。

各级处理过程中有需要的可以第一时间拨打110/120/119等报警电话进行求助;涉及到网络信息安全的还要及时联系网络中心、相应的设备供应商、网络服务商及托管单位进行协同处理。

五、应急保障措施

1、物资保障。院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对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设施、设备、器材及物品等进行总调度。有关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有关器材、物品的采购及储备工作,以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同时,各工作组在院领导小组授权下,统一调配学院各类资源。

2、人员保障。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定期对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推广新知识和先进技术,以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控系统,提高应对的能力。

3、经费保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列入学院年度财务预算,以保障所需设施、设备、器材及物品的采购、运输和储备。

六、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一)宣传教育

应急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校园网、新媒体、报纸和宣传栏等渠道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处置的需要。

(二)培训

学院组织各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人员的培训。学生处、教务处、物管处等承担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专业应急队伍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演练

1、学校视情况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学生处应按照地方政府和学院的要求组织大学生进行相关演练。

2、应急演练包括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识别资源需求、评价应急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

3、物管处和学生管理部门、要重点进行火灾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练。使学生熟悉紧急情况下逃生的路线,了解紧急情况发生时听从指挥、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七、督促检查

建立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1、学院定期对各单位进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及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各系、各部门要坚持开展自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督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2、学院将对在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临阵退缩和不服从组织安排与工作分配的给予严厉处分;对在工作中不能及时落实有关规定和应急措施的给予严重处理,本着“谁出错,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八、本方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方案同时作废。

 

 

201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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